影像為恆春公園又有石牌公園之稱,昔稱為猴洞山,位於恆春城西側,前方石碑為「兵器整備紀念碑」,後為「忠魂碑」。石碑為明治28年(1895)2月,日本第二師團步兵第四聯隊第三大隊(石原大隊),占領恆春,設置本部於猴洞山以備鎮撫地方後所立的紀念碑,碑文今已模糊無法分辨,其原文為「明治二十七、八年之役,當大隊受恆春占領之命,二十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搭勢德、福井兩船,十一月一日上陸車城之南,時賊兵約三百據守恆春,午前十一時開戰,賊兵銃砲交發防戰最務而遂不能支,午後二時城全陷,爾後置本部于此廟以經營四方,因勒其大要永傳後世爾云」。
瑯喬卑南道
影像為旭海村一景,旭海村舊稱macaren,又稱牡丹灣(butauwan),位居牡丹鄉東方,中央山脈主脊的東側斜坡,地勢西高東低,因此多為山地丘陵地形,里仁溪、旭海溪、大流溪等短促河川成獨流入海型態向東注入太平洋,河岸及河口的沖積低地成為主要的聚落及耕地所在,濱臨太平洋,為一背山海的村落。清末至日治時期均劃設為番地,地處恆春地區通往臺東的「清代恆春、卑南道」上,開發雖晚族群卻多樣化,本村由斯卡羅社之潘阿別從滿州率族人到此定居而形成聚落。另有排灣族人、客家人、閩南人、外省人雜居其間。本村濱臨太平洋的居民為滿州鄉港仔移居而來的阿美族人,自成一個小聚落,以捕漁為生。戰後獨立設村,以位近東海岸,為太陽東昇之處而取名為旭海。本村現有牡丹國小旭海分校、村辦公室、旭海派出所等機構。1974年,中科院飛彈基地設於本村,而被劃入甲種山地管制區。
恆春城南門又名「明都門」,恆春位於恆春半島的最南端,東北以老佛山、門馬羅山等山與滿州鄉為鄰,恆春之名,源自清同治13年(1874)時,因發生牡丹社事件,為加強防務,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並置縣「琅嶠」一事。同治13年12月18日,沈葆楨抵琅嶠勘察城址,見「時已殘冬,麥穗、秧針黄綠相間,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」。而於《奏請琅轎築城設官摺》中,擬議城名為「恆春」,且拳旨報可後正式設縣築城,自此取代「琅嶠」成為恆春半島之統稱。恆春城的興建由臺灣道劉璈負責籌款並繪圖,恆春縣首任知縣周有基負責督造;自清光緒元年(1875)農曆10月18日開始動工興建,鳳山及嘉義二縣多位士紳分別承築縣城的各段工程,至清光緒5年(1879年)農曆7月15日告成。
恆春城南門又名「明都門」,恆春位於恆春半島的最南端,東北以老佛山、門馬羅山等山與滿州鄉為鄰,恆春之名,源自清同治13年(1874)時,因發生牡丹社事件,為加強防務,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並置縣「琅嶠」一事。同治13年12月18日,沈葆楨抵琅嶠勘察城址,見「時已殘冬,麥穗、秧針黄綠相間,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」。而於《奏請琅轎築城設官摺》中,擬議城名為「恆春」,且拳旨報可後正式設縣築城,自此取代「琅嶠」成為恆春半島之統稱。恆春城的興建由臺灣道劉璈負責籌款並繪圖,恆春縣首任知縣周有基負責督造;自清光緒元年(1875)農曆10月18日開始動工興建,鳳山及嘉義二縣多位士紳分別承築縣城的各段工程,至清光緒5年(1879年)農曆7月15日告成。
恆春位處臺灣極南之地,恆春半島之最南端,三面環海,雖然明鄭時期以來即有屯田開墾的傳說,之後陸續亦有閩、粤籍漢人乃至平埔族群移入,與當地較早前來的排灣族斯卡羅群、恆春阿美族人混居,但遲至清末光緒年間,仍屬荒僻邊陲之地。
此與其自然環境的特性不無關係。恆春之名,源自清同治13年(1874)時,因發生牡丹社事件,為加強防務,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並置縣「琅嶠」一事。同治13年12月18日,沈葆楨抵琅嶠勘察城址,見「時已殘冬,麥穗、秧針黄綠相間,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」。而於《奏請琅轎築城設官摺》中,擬議城名為「恆春」,且拳旨報可後正式設縣築城,自此取代「琅嶠」成為恆春半島之統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