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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洞山
影像為恆春公園又有石牌公園之稱,昔稱為猴洞山,位於恆春城西側

影像為恆春公園又有石牌公園之稱,昔稱為猴洞山,位於恆春城西側,前方石碑為「兵器整備紀念碑」,後為「忠魂碑」。石碑為明治28年(1895)2月,日本第二師團步兵第四聯隊第三大隊(石原大隊),占領恆春,設置本部於猴洞山以備鎮撫地方後所立的紀念碑,碑文今已模糊無法分辨,其原文為「明治二十七、八年之役,當大隊受恆春占領之命,二十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搭勢德、福井兩船,十一月一日上陸車城之南,時賊兵約三百據守恆春,午前十一時開戰,賊兵銃砲交發防戰最務而遂不能支,午後二時城全陷,爾後置本部于此廟以經營四方,因勒其大要永傳後世爾云」。

旭海村
影像為旭海村一景。

影像為旭海村一景,旭海村舊稱macaren,又稱牡丹灣(butauwan),位居牡丹鄉東方,中央山脈主脊的東側斜坡,地勢西高東低,因此多為山地丘陵地形,里仁溪、旭海溪、大流溪等短促河川成獨流入海型態向東注入太平洋,河岸及河口的沖積低地成為主要的聚落及耕地所在,濱臨太平洋,為一背山海的村落。清末至日治時期均劃設為番地,地處恆春地區通往臺東的「清代恆春、卑南道」上,開發雖晚族群卻多樣化,本村由斯卡羅社之潘阿別從滿州率族人到此定居而形成聚落。另有排灣族人、客家人、閩南人、外省人雜居其間。本村濱臨太平洋的居民為滿州鄉港仔移居而來的阿美族人,自成一個小聚落,以捕漁為生。戰後獨立設村,以位近東海岸,為太陽東昇之處而取名為旭海。本村現有牡丹國小旭海分校、村辦公室、旭海派出所等機構。1974年,中科院飛彈基地設於本村,而被劃入甲種山地管制區。

旭海派出所
影像為旭海派出所,日治初期時牡丹灣警察官吏派出所曾設立於此。

位於旭海之東,屏199甲道路終點與臺26線交會之處。由於地處恆春卑南道、恆春與臺東之交界,地位極為重要,日治初期時牡丹灣警察官吏派出所設立於此,日治末期才遷移至旭海國小旁,戰後重新設立派出所於現址。派出所東北方為東海部落,東海部落原為方便捕魚所搭蓋的工寮,後漸有人定居而成一小聚落,以潘姓阿美族人及潘阿别後裔為主,1976年在部落北方新建一小型船澳,可供船筏停靠,居民半漁半農。

港仔沙漠
影像為港仔沙漠又名九棚沙漠。

影像為港仔沙漠又名九棚沙漠,八瑤灣自港仔溪以南至中港溪間,是一片面積廣大呈三角形的砂質海濱,俗稱海山埔,南北長約三公里,東西最寬約二公里,其上有連綿分布的高大沙丘、傾斜的沙瀑,沙丘地形發育良好,由於長期河口的沙子堆積,加上東北季風吹拂,會隨東北季風而不斷移動。行成一大片像沙漠一樣的特殊地形。沙上所產生的沙紋,千變萬化頗為美觀,再配上枯死的木麻黃,成為頗為獨特的景色。為恆春半島旅遊的景點,盛行滑沙及以吉普車沖下沙瀑之活動,受到不少喜歡刺激的遊客喜愛。

恆春東門
影像為恆春城東門

東門為昔日通往卑南必經之地。在開山撫番政策下,曾委由首任恆春縣令周有基正式修造恆春卑南道,從恆春縣城東門經射麻里、豬朥束,沿行港口溪岸,越分水嶺後,經九棚、港仔循海岸線北上,經牡丹灣及阿朗壹等溪后,抵達卑南,為清末官員及公文來往前後山的主要路線,當時並設有鋪遞站。

恆春北門
恆春城北門現況,,北門一帶在清代為練兵營,甚少居民。

恆春城南門又名「明都門」,恆春位於恆春半島的最南端,東北以老佛山、門馬羅山等山與滿州鄉為鄰,恆春之名,源自清同治13年(1874)時,因發生牡丹社事件,為加強防務,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並置縣「琅嶠」一事。同治13年12月18日,沈葆楨抵琅嶠勘察城址,見「時已殘冬,麥穗、秧針黄綠相間,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」。而於《奏請琅轎築城設官摺》中,擬議城名為「恆春」,且拳旨報可後正式設縣築城,自此取代「琅嶠」成為恆春半島之統稱。恆春城的興建由臺灣道劉璈負責籌款並繪圖,恆春縣首任知縣周有基負責督造;自清光緒元年(1875)農曆10月18日開始動工興建,鳳山及嘉義二縣多位士紳分別承築縣城的各段工程,至清光緒5年(1879年)農曆7月15日告成。

恆春南門
影像為恆春城南門的圓環與其週邊道路現況

恆春城南門又名「明都門」,恆春位於恆春半島的最南端,東北以老佛山、門馬羅山等山與滿州鄉為鄰,恆春之名,源自清同治13年(1874)時,因發生牡丹社事件,為加強防務,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並置縣「琅嶠」一事。同治13年12月18日,沈葆楨抵琅嶠勘察城址,見「時已殘冬,麥穗、秧針黄綠相間,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」。而於《奏請琅轎築城設官摺》中,擬議城名為「恆春」,且拳旨報可後正式設縣築城,自此取代「琅嶠」成為恆春半島之統稱。恆春城的興建由臺灣道劉璈負責籌款並繪圖,恆春縣首任知縣周有基負責督造;自清光緒元年(1875)農曆10月18日開始動工興建,鳳山及嘉義二縣多位士紳分別承築縣城的各段工程,至清光緒5年(1879年)農曆7月15日告成。

恆春西門
影像為恆春古城西門

恆春位處臺灣極南之地,恆春半島之最南端,三面環海,雖然明鄭時期以來即有屯田開墾的傳說,之後陸續亦有閩、粤籍漢人乃至平埔族群移入,與當地較早前來的排灣族斯卡羅群、恆春阿美族人混居,但遲至清末光緒年間,仍屬荒僻邊陲之地。
此與其自然環境的特性不無關係。恆春之名,源自清同治13年(1874)時,因發生牡丹社事件,為加強防務,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並置縣「琅嶠」一事。同治13年12月18日,沈葆楨抵琅嶠勘察城址,見「時已殘冬,麥穗、秧針黄綠相間,則內地四月間景象也」。而於《奏請琅轎築城設官摺》中,擬議城名為「恆春」,且拳旨報可後正式設縣築城,自此取代「琅嶠」成為恆春半島之統稱。

來義東部落
空拍來義東部落,左方道路通往來義林道,後方隔著稜線的聚落為西部落

來義村位於屏東縣來義鄉林邊溪左岸緩傾斜坡地上,1953年由舊來義遷出而成。來義社或稱內社,日治時代的舊部落原位於內社溪上游左岸山腰,海拔約360~600公尺間,形成兩個集居部落,在東南方的大部落稱為チャジャカブス(chajiakavus,加拉阿夫斯) ,西北方的小部落稱為チンガサン(chingasan,譯為真雅社),為前者分派而成,當時設有駐在所管轄。1950年,國民政府要求舊來義部落往山下遷移,當時舊來義部落頭目Ruvaniyav(高武安)與耆老商量,將舊來義部落山下Ruvaniyav家的土地劃出,平均分配給族人。直到1957年才完成整個部落的遷移。後因腹地有限,部落往東擴充,以來義國民小學內社分校為界,再分為Tjanadjaqas(東部落)、Vuta(西部落)兩個聚落。2011年,莫拉克及凡那比風災過後,原部落部分居民陸續獲政府安置,遷居至屏東縣新埤鄉南岸農場的「新來義部落」永久屋基地,形成原部落與新部落並存的現況。

喜樂發發吾社區
空拍喜樂發發吾社區

喜樂發發吾社區屬於屏東縣來義鄉丹林村第五鄰和第六鄰,第五鄰為抓發立佛部落,第六鄰為喜樂發發吾部落。本社區居民於1956年左右,在政府鼓勵之下,由舊來義社陸續遷來。1973-1979年間,部分居民陸續從來義村和義林村搬遷至此。 1959年,喜樂發發吾社與丹林社、義林社、大後社、抓發立佛社等4社,合併為丹林村。1962年,義林社與大後社合併為義林村。自此,丹林村只包含丹林社、喜樂發發吾社、抓發立佛社3部落。後來為推動社區建設,丹林村劃分為丹林社區與喜樂發發吾社區(包括抓發立佛部落)兩個社區。